为最大程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9月27日下午,金坛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正式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金坛法院院长宋文良、中国人保金坛支公司负责人陆晓翼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协议书。这是我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我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
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款商业保险。申请悬赏保险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未提供、被执行人未报告和经执行法院查找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自愿申请悬赏保险。
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险”后,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旨在让申请执行人充分运用财产调查方式行使自身权利,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能够广泛的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向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提高执行质效,助力化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