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期常州法律援助补贴出了新标准,将2017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每月1520元,律师代理援助每起案件最高补贴可达4000元。
前不久,常州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发布了新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废止了2004年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根据新的补贴标准,刑事案件三阶段补贴最高可达4000元/件;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每件最低补贴1500元,最高可达3000元;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从事来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每日补贴100~300元;代拟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份补贴100~200元;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最高可达2000元。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提高,将缩小与社会法律服务收费差距,进一步激发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今年,常州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抓住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政策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四条保障线”,将2017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1520元/月,法律援助受惠面进一步拓展。
截至8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6件,同比增加59.4%,在咨询服务方面,共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12980人次,接听和解答“12348”热线咨询12246次,分别增长了3.25%、2.88%,法律援助已成为社会弱势群体面对非法侵害、维护合法权益的首选方式。
今后,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在降低门槛、提升质量、加强保障、扩大影响力等四个方面下大力气,通过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报告会、法律援助进“社区、工地、学校、军营”、开展法律援助考核(观摩)庭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能,为种好常州“幸福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