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全面有力护航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经济发展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是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大局、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积极投身扶贫攻坚行动……一系列含金量十足的扎实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严厉打击惩治经济犯罪
    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对案件办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形成了巨大挑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坚决查办和预防金融及金融监管领域职务犯罪,规范金融交易行为,保护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和保障了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据了解,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万余件2.7万余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4万余件5.1万余人,向法院提起公诉近2.5万件3.3万余人,决定不起诉3001人。
    针对股市出现动荡的情况,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以及操作股市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共破获相关重大案件92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
    服务经济发展,要先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在突出打击侵害群众产权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集资诈骗案件2530件383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万余件2.8万余人;严查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分别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38件、595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6361件、撤案5368件。
    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日益猖獗的情况,国务院部际联系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进行打击整治,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深入推进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实。2017年上半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数、群众财产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12.3%、30.8%。
    今年以来,公安部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加大力量投入,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打击以“虚拟货币”等为包装的网络传销和传统的聚集型传销,坚决遏制传销犯罪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宏伟倡议,已成为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平台和顺应各国发展愿望的全球公共产品。
    只有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平稳有序向前迈进。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建设打造和谐稳定、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
    中国警方借助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等平台,通过推动构建新亚欧大陆安全走廊,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警方的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网络犯罪、毒品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司法合作、协作,推动在打击跨国犯罪、毒品犯罪和反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切实维护地区安全。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贸易投资、跨境并购、能源资源合作等日益频繁,涉外纠纷随之而来。“要全面贯彻法律平等原则,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中,9次提及“平等”保护。
    近年来,全国法院公正高效审结了“加百利”油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股东出资纠纷案、德国蒂森克虏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批涉“一带一路”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
    对涉“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认可金融机构开具独立保函的效力,确定裁判规则;建立健全“一带一路”沿线国法律查明机制;鼓励自贸区发展国际仲裁、跨境电子商务等行业创新性经营模式……一系列司法举措满足了中外市场主体需求。
    检察机关在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依法惩治危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合作以及贸易园区建设、工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和环节的犯罪,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
    驼铃相闻,舟楫相望。古丝绸之路跨越千年时空,开启了新的程航。我国政法机关用法治这一社会最大公约数,为这一伟大航程注入了强劲动力。
    燕赵大地气象新,协同发展春潮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利益分配等的重大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跨区域的法律纠纷。最高法发布《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服务京津冀经济发展提出18条工作举措,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又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新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
    今年1月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依法惩治涉自贸试验区的走私、非法集资、逃汇、洗钱等犯罪行为,为自贸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这是主动求变、转型升级的5年。党中央高瞻远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主动求新求变中,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实现新的跃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业”,挽救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法院成为治疗“生病企业”的医院。
    2016年2月,最高法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推动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同时,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以推动“僵尸企业”的清理,努力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建立破产重整企业的识别机制,对企业分类评估、分别处置,对能救治的企业多用民事调解、执行和解手段,以闲置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或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法院在采取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为办理好破产案件,不少地方设立了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广东成立全国首个高级法院破产审判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北京唯一独立编制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对市级以上(含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设立民四庭,专业审理破产案件和公司强制清算等案件。
    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必答题。2016年3月,最高检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同年,各地检察机关紧盯国企改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依法查办国企改革中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和监管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
    有恒产者有恒心。
    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意见,坚持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北京、江苏、浙江、四川等地政法机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格遵守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源泉。
    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年底成立以来,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8000件1.3万余人,提起公诉1.3万余件2.4万余人。
    扶贫攻坚用真心出真力
    动真情、真扶贫、扶真贫。
    5年来,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贫开发重大决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真正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在这场扶贫攻坚战中,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切实抓好涉及扶贫开发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公安部研究确定了80项扶贫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2013年至今,最高检先后选派多名优秀扶贫挂职干部,挂任定点扶贫县的县委副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圆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五年来,最高检相关领导赴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多达85人次。
    为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手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在扶贫领域查处职务犯罪1650人,同比上升81.7%。
    重任在肩,砥砺奋进。2017年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一年,政法机关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和举措中,满载着真诚和责任,一路前行,风雨兼程,不断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法制网记者 张昊、蔡长春)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