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28日讯 (记者 王芳 )今天上午,司法部举行主题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白萍表示,“目前,全国共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2300余个,覆盖率达到88%,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1700余个,覆盖率51.7%。部分省份实现了看守所和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据白萍介绍,2017年以来,各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咨询16.7万余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9万件。值班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司法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工作实践,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并在今年8月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名义联合印发。
“两高三部联合制定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均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白萍说,“制定《意见》,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中作用的现实需要。”
谈及《意见》在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白萍认为,《意见》注重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等中央司法改革文件衔接配套,在总结地方工作经验基础上,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责、运行模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不断推进,值班律师将解决当事人获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最后一公里”问题,值班律师制度在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值班律师工作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将进一步发挥。”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指在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据了解,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2015年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对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改革文件,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做好值班律师选任工作,引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积极履行职责,协调公检法机关加强对值班律师工作的支持配合,并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