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事业新成就
发布日期:2017-09-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科学的理论引领,法治建设的发展也极大地解放了法学的生产力,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法学事业发展最迅速、成就最丰硕的五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法学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建设。系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鲜活经验,将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理论化,深入发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资源,认真研究近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经验,科学回答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与改革、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相结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宪法实施和监督、人权的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文明、司法规律、司法改革等若干问题上推进理论创新,形成了一系列重大研究成果,提升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全国上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越来越认可。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
    中国法学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阐释、丰富发展、推广传播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常态性工作来抓,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起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规划》,发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系列论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化、文本化。持续开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主导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每年举办报告会2000余场,直接听众超过100万人次。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方向更加明晰。
    法学学科体系进一步完备。着力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党内法规学、国家安全法学、网络法学、科技法学、空间法学、司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一批社会亟需的新兴交叉学科蓬勃发展,打破了学科壁垒造成的智识隔绝,提升了法学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能力,扩充了法学学科的知识容量。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问题、凸显中国特色为导向,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学科也在实现转型升级。更加注重立足国情实践和本土资源开展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并将其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逐渐摆脱了对西方法学理论和研究资源的依赖。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不断形成。
    法学学术体系进一步丰富。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是十八大以来法学研究的重要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自治等各领域均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各部门法均已形成自己成体系的学科理论。各部门法学中起支架性作用的核心观点,如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理论、三重所有权与平等保护并重的物权法理论、生态文明理论,均属于中国原创或在继承和借鉴基础上发展而来。法学学术评价体系更加完备,各法学院校建立了科学的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度和同行评价制度,学术评价体系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对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法治话语体系逐步形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良法善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些饱含中国元素的法治话语不仅渗透进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在国际上也逐渐得到理解、认同和接受。广大法学工作者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议题设置能力、与国际法学界平等对话能力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在国际权威法学组织中担任重要职位,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一批优秀的法学成果被翻译成外文,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法学法治的最新成就。
    法学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更加完善。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调整,在原有的16门核心课程基础上拟增加两门,即法律职业伦理和证据科学。18门核心课程分为两类,9门A类、9门B类。原来的核心课程教材全部纳入“马工程”计划,其中《法理学》《宪法学》教材由中宣部组织编写,经过多年使用,已经进入修订程序,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其他核心课程教材陆续通过或即将通过审定并交付使用,这些教材全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的同时,更加重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梳理和继承,对西方法学理论在认真鉴别基础上合理吸收,绝不照搬照抄。同时出版了一大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实践特色的选修教材。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基本形成。
    法学人才体系优化升级。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重点打造了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形成马克思主义法学大家、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代有传承、梯队衔接的法学研究专门人才体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在打牢法学知识功底的同时加强道德养成,培养并坚守法治精神。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自2013年实施以来,共有899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挂职任教,842位高校教师到法院检察院挂职,促进了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更加紧密结合,提升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
    法学研究空前繁荣服务实践更加有力
    广大法学工作者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特别是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改革、法治社会建设开展研究,以理论的形式参与各项法治改革,为法治领域改革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道路、法治理论、宪法监督和实施、民法典编纂、法治经济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行政程序法、网络犯罪、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等重大问题,召开了一系列的学术研讨会,充分凝聚学界共识。十八大以来,国家社科基金在法学领域设置了35项重大项目、129项重点项目、980项一般项目、431项青年项目,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都设置了许多重要课题,发挥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的“导航仪”“指挥棒”作用。撰写、出版了一大批高质量的专著和教材,翻译了一系列外国法学经典和法律文献,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上千部学术专著问世,近8万篇论文发表,法学研究呈现出空前的繁荣发展局面。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得到较大程度解决,研究成果更加“接地气”,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完善,越来越多的优秀成果进入决策层,指导并服务于实践。
    法学界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自2015年1月创办以来已经举办了95场,就64部法律、25部行政法规和6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共1700人次专家参与研讨。立足中立第三方地位,开展立法评估、司法改革评估、法律实施状况评估、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针对“南海仲裁案”、香港非法“占中”事件等,法学界集体发声,从法理的角度深入剖析,正确引导舆论。围绕党内法规、一带一路、南海问题、反恐、司法改革、法治评估等成立了一批国家亟需、特色鲜明的法治专门智库,智库体系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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