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实行“容缺受理”
发布日期:2017-05-2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市规划局出台了《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容缺受理”工作方案(试行)》,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理环节”为抓手,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大大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能。

  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规划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审查。它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方便群众办事,避免反复办、来回跑,来来去去折腾。

  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各处室、分局实施规划服务的全部建设项目,在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线、规划核实办理阶段,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容缺受理”机制,规划服务人员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缺少或材料内容有欠缺的建设项目,予以“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可容缺的材料和补正时间。各服务环节根据“容缺受理”的材料开展项目审查,并在材料补正后及时进行审批、发证和归档,努力实现“简化减量、提速增效”目标,为项目推进提供贴心化、全程化、优质化的规划服务。围绕容缺受理开展的主要工作有提前服务容缺通过、网上审查容缺开展、容缺补正审批办结、容缺收件许可送达。

  据了解,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工作的开展,破除了原行政审批服务墨守成规的弊端,放宽了审批受理门槛,提前进入实质审查,为项目落地节约时间,成为深化审改工作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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