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司法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相关问题向媒体通报。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司法鉴定专业意见与诉讼制度、证据制度密不可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司法鉴定机构153个,2016年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事项119645件。

  司法鉴定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诉讼制度、证据制度密不可分。司法鉴定意见正确与否,对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确定案件性质,明确当事人法律责任,以及作出正确的处理与裁决具有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司法公正。

  条例规定,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都应当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其中既包括社会鉴定机构,也包括侦查机关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省和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应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执业、档案、收费、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对于虚假鉴定实行“零容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机构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由省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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