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并正式启动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1月,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六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说,在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要解决“灯下黑”问题,整饬队伍,清理门户,狠杀不规范行为,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执行人员。
“十个严禁”具体包括: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吴少军表示,这“十个严禁”是执行工作的十条“高压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触碰高压线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