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律援助举措聚焦惠民把群众放在心里
发布日期:2017-03-1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真的太感谢了,要没你们帮忙,我们36个人都没钱回家过个安稳年。”春节前夕,贵州籍外来打工人员汪大庚紧拉着江苏省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晓华的手不停地道谢。

  1月9日,汪大庚带领36名贵州籍农民工来到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称他们打工的某钢丝绳厂老板以没钱为由拖欠工资,一群人无法返乡,希望寻求法律援助。刘晓华核实情况后,快速办理、快速协调,不到3天,就帮他们拿到247万余元工资和补偿款。

  “让群众满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援助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是江苏司法行政人的目标追求。”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近日介绍说,2016年,江苏援助困难群众75844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亿余元。

  网络筑造通道助力维权

  “要做就做最好!一定要把传统服务做深做细,新型服务做广做优。”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道出了江苏法援人做事的准则。

  为让群众享受“智慧法援”带来的福利,从2006年开始,江苏省司法厅开发江苏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联网运行,并不断升级,将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审查、案件办理信息化,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数字化管理,形成网上服务、数据收集、质量监管、业绩考核一体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为让群众在任何时段寻求法律帮助都可得到及时受理和高效办理,2014年,江苏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了166个话务坐席,并将服务时间升级为“7×24小时”,同时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让群众随时随地通过手机申请法律服务,查询事项办理进度。

  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司法厅以信息化创新服务模式为抓手,建立江苏省“四网三微一热线一终端”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体系,即江苏司法行政网、法润江苏网、法律援助网、律师网,微博、微信、微视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手机移动终端,面向公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布法律援助资讯,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等公共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降低门槛让群众得实惠

  向所有公民开放劳资纠纷、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保障事项,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向经济困难群众(包括未成年人)开放婚姻家庭类法律援助服务,不再限于家庭暴力等特定情形。这是去年江苏省苏州市传出的民生好讯息。

  继2015年12月31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之后,江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全省各地利民举措层出不穷,江苏省法律援助的“爱心圆”越来越大。

  目前,江苏法律援助受援人群正逐步由低保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全省13个设区市均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或1.5倍。

  精准服务把关爱送到家

  “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服务,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江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俊有感而发。

  近年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执业规范、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办案规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执业行为,为群众提供贴心便利的精准服务。

  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从细节着眼,以信息化技术擦亮服务窗口品牌,在接待大厅内设置多媒体发布系统,开设值班案件(专家门诊、值班律师)预约等栏目;安装了“点援软件”,建立名优律师专家库,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名优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大律师进行援助。

  对一些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中心还将快速受理并指派办理,将法定的7个工作日审查期限缩减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指派,决不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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