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第九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溧阳市法院申报的网络公告送达“溧阳办法”荣获三等奖。
为破解“送达难”问题,契合网络时代的发展需要,该院针对信息网络刊登公告这一空白的诉讼程序操作问题,大胆创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率先制定《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公告送达实施办法(试行)》,并依托该院官网、官方自媒体建成网络公告送达平台。此前,未发现有其他法院专门出台文件对网络公告送达的实施进行规范,该院在全国属于首家,具有开创性。平台投入使用后,浙江高院、常州中院、南通港闸区法院、常州金坛区法院等法院同志致电该院,了解官网刊登公告的具体做法,有的还出台了类似文件或建成类似平台。《江苏法院简报》第45期“经验交流”版块刊发《溧阳市法院探索设立官网公告送达平台显成效》,全面介绍我院依托官网设立网络公告送达平台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自2015年7月平台投入使用以来,该院通过官网刊登公告达3018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约603600元。多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网络知悉诉讼事宜后,考虑到网络传播的强大威力而主动与法官联系,主动参与诉讼并请求撤下网络公告。在通过实际张贴或报刊方式刊登公告时,类似情况是极其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