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廉洁自律、规范执法意识,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水平,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以标准化为抓手,四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标准化执法意识。按层次组织局领导、社区矫正科、司法所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代表参加省厅“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并迅速向镇分管领导、其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
规范行为,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履行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通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根据各司法所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化试点,进行先行先试。对照标准逐条解读讨论,结合实际操作,提出了相关内容和格式文书修改建议,细化完善矫正工作,启用新的标准格式文书。
落实责任,实施标准化队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三化”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武进区司法所工作职责》和《武进区司法所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规范配置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解决执法主体资格不具备等问题,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监督,结合新标准严控风险。认真做好各类风险排查,灵活运用各种监督形式,通过广泛使用矫务通、开展飞行检查和向管理对象、矫正小组成员发放问卷、电话调查等形式手段加强内部、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