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成普法重点对象
发布日期:2016-08-2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是今后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总的目标定位。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为确保总目标实现,将从三方面进行细化:要求设区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100%,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阵地,每个县(市、区)拥有5个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均超过90%;通过新一轮五年普法的实施,公民能知晓宪法法律、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推动政府部门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将每年12月定为“全省法治宣传月”,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类人群确定为重点对象。对领导干部,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模范。对青少年,根据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三个阶段不同年龄段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强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三个环节。其中,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重点学法对象,是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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