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常州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以来,全市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6.6%。高等级公路死亡事故多发,个别辖市(区)县乡道路、城区道路死亡事故较多。特别是4月2日,沪蓉高速公路常州境内往上海方向发生的多点多段多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24人住院治疗,涉及各类汽车45辆。一季度,涉及企事业单位以及货物运输等生产经营性车辆死亡事故同比上升。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53起,致58人死亡,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2.5%、45%。分析原因,多与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薄弱,企事业单位、车辆所有人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缺位,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隐患等有关。
常和平表示,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向社会前端延伸,更加善于从末端管理中发现和弥补前端问题,坚决防止工作力度层层递减。要加强公安、交通、安监等多部门联动,落实重大交通事故联查督办制度,依法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推动交通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