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常州办理全国第1案
发布日期:2016-02-2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检察机关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常州办理全国第一案

  年轻女检察官张扬主动作为

  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张扬是一位31岁的女检察官。去年,她办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后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16日,张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讲述了这起广受全国关注的案件背后的故事。

  2014年9月,市检察机关联合环保、公安部门开展了一次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张扬参加了这次专项行动,位于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的一家黑作坊引起了她的注意。

  张扬介绍,黑作坊内一片狼藉,超过6000只废旧金属桶散落各处,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几名工作人员戴着口罩、手套,蹲在一个约50平方米大小的简易水池旁清洗,池水呈暗黄色。室内通风很差,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刺鼻的化工味。张扬当即意识到,这家黑作坊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对土壤、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便开始留心该案的查处结果。

  此后,公安机关查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黑作坊主许建惠、许玉仙,在未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他人厂房,擅自从事废树脂桶和废油桶清洗业务,非法排放和处置清洗后产生的废水废渣造成场地地下水严重污染。去年6月17日,两名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虽然拿到判决书,但周围受破坏的环境并未得到修复。

  张扬认为,无论从检察官自身职责还是环境公益角度来看,都必须与环境破坏斗争到底。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国家和公共环境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按照传统做法,需要寻找一家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由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张扬专门来到市民政局调查,发现我市目前登记注册的环保类社会组织仅有3家。但是,有两家章程确定的主要业务范围与环保公益活动没有关联,无法成为原告,而可以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常州环境公益协会成立于2011年,根据环保法规定,成立未满5年的环保公益组织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

  眼看公益诉讼陷入僵局,张扬心急如焚。

  幸运的是,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江苏等13个省区市试点,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公益诉讼。不久,南京、常州等7个省辖市被江苏省检察院确定为试点地区。我市检察机关顺利成为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原告。

  去年9月,张扬和同事们再次来到“黑作坊”。虽然部分废桶已经由许建惠、许玉仙进行了处置,但清洗废桶后遗留的残渣依然堆放在现场,刺鼻的空气让他们咳嗽不止。评估机构检测出污水池底部沉淀物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而且浓度极高,对场地地下水已经造成污染。最终,检察机关将赔偿范围确定为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费用及排污对外环境影响费用,同时要求判令许建惠、许玉仙依法处置现场遗留废物。

  去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对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日,常州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递交公益诉讼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12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该案。12月24日,最高检正式对外公布该案为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希望这个案件能尽快画上句号,让周边群众安心生活。”张扬满怀期盼地说。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