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法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6-01-2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将法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常州。

一是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按照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和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要求,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工作机制,通过立法建议、立法听证、立法论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联系点等方式,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队伍的建设,根据立法工作的需要,调整和改善立法主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配足、配强各级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科学确定市和辖市、区事权事项,落实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执法主体,综合设置执法队伍。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强化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明晰权责主体,规范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裁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之外无收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执行投资审批“负面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实施“非禁即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

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合理界定政府和社会多元治理的权限范围,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转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四是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认真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妨碍司法公正惩戒机制。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制,深化司法管辖体制改革、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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