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6-11-1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上获悉,常州中院被评为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自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以来,市中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依托“常州法治大讲堂”这一主活动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评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健全普法网络,落实阵地建设,广泛动员全院干警,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全市法院共组织各类法律咨询227场,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176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7700余件;举办法制讲座699场,听众150600余人次(含“法治大讲堂”活动405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37次,参加竞赛人数2340人次;组织法制文艺专场汇演24场,全市各法院均建有法治文化长廊、文化景观等设施。另外,市中院王佳、叶健两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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