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多年来再次保持此项荣誉。
今年来,该院充分利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资源优势,顺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传递检察“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树立检察“好形象”。积极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法制报》、《清风苑》、《常州日报》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及时对各项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报道,全面展示了“检务进社区”、“公诉标准化”、“‘三师’督理社区矫正”、“未检‘彩虹时空’”等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