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治建设在全省继续保持示范
发布日期:2016-09-2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2015年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2014-2015年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的决定》,金坛区继续保留“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金坛区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建设导区的工作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依法治区工作重点,紧抓法治工作措施落实,依法执政理念普遍增强,依法治区成效不断凸显,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公正司法水平有效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更加浓厚,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的作用日益显现,依法治区步伐进一步加快,走出了一条具有金坛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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