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常州市武进区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这是继荣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县(市、区)”后,武进区在法治宣传领域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六五”普法期间,该区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以建设“法治武进”为目标,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力推进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实现“组织、制度、经费、队伍”四保障,构建组织保障新体系;坚持适学适用,注重“重要节点、工作重点、社会热点”三方面,掀起全民普法新高潮;坚持因人施教,通过“三套制度、四个落实、五个巡回、六道大餐”形式,拓展分类学法新路径;坚持创新创优,建成电视屏、手机屏、电子显示屏、电脑屏、电影屏、广告屏、报纸等“六屏一报”模式,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政府与社会联动、大众与专业并用、平面与立体结合、固定与流动兼顾、“老武进”与“新市民”共享的全社会普法宣传新格局,有效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获得了良好成效。
“七五”普法期间,武进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机遇期,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武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