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纳入公务员考核
发布日期:2016-08-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明确“三个强化”:强化日常教育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定期法治报告会等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强化依法决策制度落实。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外脑”支撑。强化以考促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有关部门还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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