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决定,对2013至2015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单位、窗口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被评为“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大队被评为“常州市文明单位”;事故处理大队和车管所被评为“常州市文明窗口”。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交警职能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计划”,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全民共同参与”的文明交通宣教工作格局,广泛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扎实推进文明交通体系建设,有力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为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发挥了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