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八次会议上,金坛区政府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六五”普法期间,金坛区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法治金坛”的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专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各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了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结合“法律六进”深化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在普法形式上,坚持实效性、针对性,做特色、做亮点、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