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给40余名常州“小记者团”学生成员代表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
2015年,被告人肖某某因债务纠纷驾驶机动车撞击三名被害人,致三人轻伤一级,其在侦查环节及审查起诉环节均拒不认罪,称撞上三人为误操作。庭审中,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通过真实客观、相互印证的证据展示,肖某某在最后陈述环节当庭表示认罪悔过。公诉人同时结合暑假学生意外事件高发的现状,对旁听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小记者团”成员表示,通过旁听真正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冲动行为的危害性,今后生活中遇事要冷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