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检察院批准逮捕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
发布日期:2016-06-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钟楼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孙某批准逮捕,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全市首例非法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入刑的案件。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孙某经共谋成立“常州市龙我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多家装潢公司、材料商签订合作协议,通过QQ、U盘等传输方式,将业主信息总计8万余条非法出售给签约客户,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已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