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常州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座谈会,认真学习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通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上,市司法局通报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实际问题,市中院对司法行政系统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的做法表示支持与理解,双方就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区域、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此次会议上双方还同意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架设起司法行政系统与法院系统在基层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上的长效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由市中院、市司法局分管工作的领导和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辖市(区)法院、司法局的分管领导以及市基协副会长等人员组成。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工作情况,亦可临时召集。通过定期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法官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彼此尊重、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新型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执业环境。
市司法局、市中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辖市(区)司法局、法院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基协等近2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