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规定,按照我市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和部署,近日,由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分别与市法制办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就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赴南京、宁波开展立法调研,就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常州市电梯管理条例》赴徐州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学习了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电梯监管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就当前立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途径等作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