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全面推动法院少年审判、司法延伸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近3年来,我市少年法庭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1108件,依法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422人,未成年人再犯罪比例低于2%。
目前,我市基层法院中有3家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4家荣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市中级法院创建全国维权岗已获省院推荐,全市法院维权岗创建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2013年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81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占63.61%,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我市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协作机制,先后出台《前科封存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由239名各界人士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名册》。目前共对2008年以来的未成年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心理辅导、法庭教育依法适用率达到了100%。开辟少年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一律做到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同时,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3年来全市法院还发放专项司法救助款60余万元,及时解决了未成年被害人以及生活困难未成年人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