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6-10-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2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 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据介绍,通知共八条,对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理念和原则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坚持保护产权、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大原则,依法化解民间投资中的各类矛盾。

  同时,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平等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合法交易。准确认定合同的效力,正确划分当事人的合同责任,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权益纠纷案件,保护合法投资利益。准确界定产权关系,明确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合法权利。

  此外,通知要求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行为,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者滥用垄断地位。

  依法妥善审理融资纠纷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依法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优化劳动力要素配置,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的产业竞争力。

  通知同时提出,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