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们与湖北一家种子公司签下了47万元的合同,但催款时就‘卡壳’,法律顾问给我们出面后,拖欠的47万元种子款很快打到了合作社账户,折腾了多年的‘挠头事’顺利解决了。”说到社会组织给予的贴心帮助,盐城市建湖县庆丰镇董徐村富港专业合作社社长黄金富啧啧称赞。
去年4月,建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了在村(社区)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庆丰镇司法所采取购买、公益和签约服务结合的方式,先后建立了59家法律服务社,辐射到了86个农业合作社和103家谷物种植家庭农场,担任富港法律服务社理事长的黄金富,从此有了贴身的法律顾问。镇司法所长张琴介绍,自从有了法律服务社,基层遇到经济纠纷,不但可以减去很多打官司费用,而且方便快捷,补齐了村民“遇事找法难”的短板。
记者在10月13日召开的江苏全省基层基础建设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会上了解到,2016年是江苏省司法厅部署“365工程”(以3年为期,围绕6大目标,推进一体化、实战化、信息化、规范化、正规化等“五化”建设)的“达标创建年”,通过各地整合资源、集成要素、创新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四个全覆盖”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健全了全省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实战能力得到大幅度加强。
为了发挥社会司法的潜力作用,江苏省司法厅还出台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在1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形成以县(市、区)孵化中心为依托,以基础型、枢纽型、行业型、专业型、网络型等为重点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958个,孵化中心58个。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特殊人群帮扶等活动,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又一支力量。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在建立健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制机制基础上,司法所和社会组织联动融合,实现了“一体两翼”快速发展,将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坚强保障。
与会代表在会议期间参观了建湖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挥中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以及上冈镇司法所、新丰村司法站、富港种业法律服务中心。据了解,该县司法局按照实体实战的要求,在县级层面建立实战指挥中心,构建机关、中心合一的实战机制;在乡镇一级推行司法所“组团式”发展,推进服务功能区域建设;在村(社区)一级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运用,形成了局所站一体联动,县乡中心、村居法律服务社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一支新力量,通过利用社会组织的亲民性、草根性、本土性,如今在江苏的江宁、贾汪、邳州、如皋、仪征、扬中等地还成立法律服务社、乡贤工作者协会、法治道德银行、法治驿站、德法促进会、五老说和团等新型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下扎根。仅在16个试点县(市、区),就已经全部建成孵化中心,注册登记成立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共297个。
柳玉祥强调,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更加注重联动融合、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更加注重人民民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孟建柱书记在会上指出,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更加注重联动融合,进一步增强基层实战能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网络向城乡社区延伸,成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必须要解决的时代命题。
据了解,随着江苏基层司法行政形成了机关、中心、社会组织等多种执法和服务实体,江苏省司法厅还将研究制定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涵盖不同条线业务的标准体系以全面提升实战化水平,同时将加强典型培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整合力量、盘活资源,进一步打破机关内外资源屏障,加快推进县(市、区)司法局相关科室与中心一体服务、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运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将成立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经常性、规范化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管理、指导、督促职责,落实优质社会组织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政策,探索实行社会组织服务积分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