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
10月10至11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各级检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打击、积极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涉黑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校园暴力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确保公共安全。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稳妥办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案件,协助相关部门防控和化解经济风险。要结合办理新产业、新业态领域案件,通过大数据分析,深入总结发案规律,对社会治理隐患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对于由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及非公经济领域案件、科技创新领域案件、知识产权领域案件,要认真分析案件性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注意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审慎办理案件,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原则,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因民生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近年来频发的暴力伤医、医闹等社会关注的问题,既要依法打击相关犯罪,又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维权与维稳的统一。
创新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不竭动力。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要紧紧围绕破难题、补短板,积极开展理念、制度、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切实提升检察机关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努力推动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重任在肩,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