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成60所左右的国家级实践基地,各地争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在县(市、区、旗)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
意见指出,实践基地建设要体现法治育人理念,突出法治教育的资源整合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注重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法治教育内容;要注重适应中小学组织学生参与的需要,具备相应的活动场地和设施,设立多种功能区域,满足学生参与实践的需要。实践基地要具备开展综合性学生法治教育及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培训等功能,建设成为贴近法治实践、贴近青少年生活和认知特点的校外法治教育中心,成为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支持系统。
意见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践基地纳入当地中小学校外教育的整体规划当中,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优化使用普法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实践基地建设。要积极采取政府、企业及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等模式,通过竞争性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组织参与实践基地建设运营。
此外,建立实践基地的评估和激励机制。要健全完善实践基地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要组织开展实践基地以及其他法治教育基地优秀教学活动项目评选,发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关心支持实践基地和其他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贡献突出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要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