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听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相关任务。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27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落地,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会议听取了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司法改革任务和检察改革项目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工作打算,并就进一步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部署要求,深入统筹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要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聚焦难点、精耕细作,着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司法责任体系和检察权运行方式。最高检不仅要在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作出表率,而且还要积极吸收各地经验成果,深入研究共性问题,及时跟进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检察机关不同业务类别出发,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司法办案需要的办案组织形式,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制定检察官惩戒制度的实施细则,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加快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措施,畅通检察人员发展渠道,更广泛激发支持拥护改革活力。要认真抓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力争所有改革任务按时落地。要坚持推进改革和推进改革成果法制化紧密集合,对重大改革举措,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法制化研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进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更好固化司法改革的成果。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改革阶段性目标,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落实,不断提高改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把督察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改革办的督察意见,切实通过自身督察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巩固成果,以精细、深入的督察工作,努力让改革达到促进发展、服务基层、赢得民心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