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16-09-0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9月上旬,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清理交通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的严查严管态势,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攻坚行动过程中,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对旅游客运公司不见人、不见车、不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不开展安全学习教育活动、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安全监管平台的“皮包公司“,重点开展联动清查,并提请有关部门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排出累计交通违法记录50次以上的重点车辆,以及今年以来交通违法未处理10次以上的重点车辆,属于本省籍的,通报各地,并抄告省交通运管部门;属于外省籍的,在抄告省交通运管部门的同时,一并抄告相关省市交警总队,督促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责任。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装备投向一线,高密度地开展路面巡逻管控,高密度地对重点车辆实行检查。对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两客一危”车辆,一线交警部门除对载人载货量、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外,还将比对营运资质证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交通运管部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违法、“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要坚决落实记分管理。

  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执行违法处罚时,对驾驶人集中处罚的,车主必须同时到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无论是现场还是非现场处罚,必须依法记分到位;每处理一起交通违法,都必须对既往的交通违法进行全面查询,违法记录高的,将作出分析研判,由相关业务部门集中抄告属地交警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加强和改进监管的措施。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攻坚行动过程中,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曝光提示。通过把安全记录不良的运输企业、驾驶人、车牌号码公之于众,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倒逼他们主动整改、自觉守法。省市两级公安交警部门还将集中曝光一批“违章王”、违法大户、性质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和终身禁驾的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形成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的长效机制。对举报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运营、超范围运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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