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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这一总目标,2013年,江苏省司法厅着力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其中,“2”是指两大应用平台:外网的12348公共服务平台、内网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1”是指信息流转协同中心,是两大应用平台互联互通的桥梁,也是内外网信息流转的中枢;“N”是指在两大应用平台上运行的若干业务和管理系统。目前平台已具备了数据汇聚、业务集成、智能分析、研判处置、工作监管等核心功能,在全系统推动形成了信息主导、上下一体、统一调度、扁平指挥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
今年8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举行一体化智能平台研讨暨大数据研究中心成立会议,中国法学会、国家行政学院、南京大学、法制日报社、中国擎天软件科技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司法部信息中心、山东省司法厅信息中心、江西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以及平台一线应用单位人员等济济一堂,畅所欲言,深入研讨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的应用成效。各位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具有领先水平,极具推广价值。会上,江苏省司法厅还联合擎天科技集团、阿里云、法制网,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继续深化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向云端延伸,着力构建江苏司法行政“智慧法务云”。
今天,本报特将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发言做一摘登,以飨读者。
着力深化江苏特色信息化发展之路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
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成了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信息化发展之路。我认为,平台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体现了先进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整体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智慧治理”理念指引下,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各项业务融合发展,充分体现了一体化、智能化和社会化等鲜明特点,完全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二是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深刻变革。依托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条件下业务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设倒逼工作机制完善,推动实现了信息主导、精准服务、精准管控、智能研判的工作新模式,构建起以“智慧决策观”“智慧服务观”“智慧组织结构观”为重点的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新格局,对司法行政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延伸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是提升了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平台触角向一线延伸,有效解决了基层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数据,分析发掘隐藏的可用信息,推动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由被动向主动、由分散向统一、由定时向实时转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四是发挥了大数据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一体化智能平台为代表的大数据研究和应用成果,极大提升了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数据研究中心的成立,按照“产学研一体”的发展新模式,从基础理论到战略应用进行全方位布局,将继续推动打造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领先优势的创新平台。
希望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继续完善一体化智能平台功能,强化面向社会的服务功能,加强平台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化体制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工作,全面打造“智慧法务”新格局,努力增强社会治理创新能力。
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教授邢定钰
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给我带来很多启发。概括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我们现在处于一个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这一点做的非常好。我特别注意到“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而且整个平台建设都围绕这个总目标,比如12348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热线、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渠道,7天24小时对外服务,每个月处理2.3万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群众满意度达95%,非常不简单。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众的需求,应该说有相当的示范性,值得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第二,平台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我们有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态度,平台就要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使人民群众用起来满意。从目前来看,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有顶层设计,有整体规划,也有实际建设成果,建立了司法行政大数据的标准体系,打通了上下接口和各部门之间的行政界线,实现了信息和资源共享,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走在了时代发展前列。
第三,应用成效突出。主要实现了“两大转变”,一是主观变客观,以前靠经验或行政主导,实际上是主观在起作用,而现在靠数据决策和信息主导,有大数据和大量信息作为客观决策,这非常重要。二是管理型变服务型,不仅要有理念,同时要有手段和平台,所以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传统管理到现代管理,都体现了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
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一体化智能平台
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
江苏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多经验。今天,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推出一体化智能平台,成立大数据研究中心可谓正逢其时。
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要求,积极构建以智慧决策、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组织机构为重点的“智慧法务”新格局。按照司法行政职能“一体化融合”的思路,可以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调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安置帮教以及社区矫正、监狱强戒等执法职能进行一体化整合;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形成司法行政业务全覆盖和跨部门协作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自上而下、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向自下而上、需求主导的服务模式转变;按照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可以实现司法行政资源融合共享,更加方便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当前,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必将成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大数据不仅可以实现决策更科学、管理更精准、服务更具针对性、舆情掌控更科学,还可围绕大数据这一核心理念,积极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优质资源,实现对特殊人群的精准管控和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大大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决策效率和水平。法制日报社将继续深化与江苏省司法厅的战略合作,尝试实现法制网与大数据研究中心的资源整合和协作共享,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一体化智能平台和大数据应用转化价值,努力扩大江苏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的影响力。
全力推动“智慧法务”建设落地生根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
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提出构建“智慧法务”工作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从四个方面有效推动全省司法行政“智慧法务”建设的落地生根。
一是推动“智慧决策”,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能力。全系统牢固树立“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大数据工作理念,通过对数据资源的碰撞比对和关联分析,真实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敏锐地发现民生热点,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
二是推动“智慧服务”,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通过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全新服务模式,设计开发12348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内网研判、外网反馈”的信息交换机制,为群众提供即时性、智能化、一站式法律服务,构建了一个普惠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是推动“智慧管理”,提升了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依托大数据的运用,通过对管理要素的预测、分析和判断,有效改进管理方式及手段,推动构建精细化、智能化的现代管理体系。从工作队伍管理、行业监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
四是推动建立“智慧组织结构”,提升了司法行政的整体工作效能。以一体化智能平台为载体,推动工作流程再造,重构现代化的司法行政数据信息共享体系。平台推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决策前移”的扁平化实战指挥系统,打破了行政界线和信息壁垒,实现了基层信息与上级指挥的快速反应、实时联动,使整体工作效能取得重要突破。
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江苏省司法厅与法制日报社、中国擎天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江苏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聚焦各自核心能力,在科技攻关、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以一体化智能平台完善和大数据研究中心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新时期下司法行政系统应对新挑战的能力。深化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江苏司法行政“智慧法务云”。发挥研究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打造“大数据”发展引擎,引领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方向。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切实按照“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发展思路,以新产品的示范应用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带动行业跨越发展。通过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一体化智能平台具有推广价值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
如何评价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我认为,第一,平台设计理念先进,系统架构合理,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实施运行有效。平台较好地突出了服务理念,构建了外网服务、内网管理、内外协同的全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了应用数据辅助决策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第二,“低成本、集约化、见实效”。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以省市县乡四级网络建设为基础,实现了纵向横向的相互贯通,为平台建设应用提供了可靠载体。依托平台提供的信息采集渠道,基础数据实时获取、传递和利用,最终产生应用价值。一体化智能平台有效解决了异构平台集成、多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及跨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异构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等技术,开创性和实用性较强。第三,系统新技术运用充分合理,对增强江苏司法行政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发挥了显著作用。平台实现了司法行政职能和系统构建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体现了整合创新的建设思路。同时,“2+1+N”的平台整体架构,总体布局非常合理,有效打破了部门行政壁垒,为大数据尤其是新技术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认为,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在全国的司法行政系统中是比较先进的,具备高度的业务集成能力、良好的数据共享能力和高效的智能分析能力,技术含量很高。平台已经在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应用,验证了平台技术成熟、运转稳定,因此极具推广价值。如果节约成本,并且能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快速布局推广这套系统,对提高整个司法行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都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成效。
拓展司法行政大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价值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云总裁胡晓明
江苏省打造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让更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群众,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及未来的各项技术方面走在前列,通过数据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大数据的价值核心在于建立数据之间的整合和关联分析,是全息、全景大数据。把数据存为资源,最核心的是数据的存托用,所以在整个阿里巴巴体系中,我们的核心观念是如何把数据完整地存起来,不形成信息孤岛。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真正做到了把数据存在一起,解决了数据互联互通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我建议,江苏省司法厅加大对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投入,把大数据再扩展一步,成为全国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平台。江苏省司法厅成立了大数据平台,应更加重视司法行政数据应用和开放,在未来能够做到由数据产生决策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和阿里云也将进一步提供支持。我们愿意与擎天科技一同进行试点,提供技术能力帮助实现数据的流通,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四大体系的数据可以打通和相互利用,为未来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发挥巨大作用。
江苏信息化体现了“全、新、实”的鲜明特点
司法部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处处长王安东
我认为,江苏省司法厅信息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突出表现为三个特点,可以用“全、新、实”3个字概括。
一是功能全面。该平台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既实现了司法行政内部业务的智能管理,也实现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形成了纵向互联、横向贯通、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信息化工作体系。二是模式新颖。江苏省司法厅敢于创新,积极探索,依托一体化智能平台,建立起以“信息为主导”的工作模式,提出了“采集、研判、指派、督办”的工作模式,有效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新机制。三是实用真用。江苏省司法厅能够按照司法部总体部署,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真抓实用,实现了“在线委托律师、在线办理公证、在线法律援助”等便民手段,极大方便了群众,切实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要树立全国司法行政“一盘棋”思想,强化统筹管理,建立上下一体、横向协同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强化创新意识,全力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牢记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理念,让信息化成为惠民利民的有效手段。
江苏一体化智能平台值得学习借鉴
山东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主任宋光鹏
江苏省司法厅在信息化工作中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
一体化智能平台反映出对司法行政工作需求把握准确,问题分析到位。同时,平台采用的技术路线及实现路径科学合理,解决方案可行,应用系统覆盖了几乎所有司法行政业务,具有很好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江苏的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对各省今后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建设方进一步完善,形成一个成熟的产品推向市场,从行政和商业层面推动各地建设使用,进而促进全国信息化工作迈向更高的台阶。二是考虑到各地技术发展、资金投入、人力资源保障、数据挖掘等存在差异的因素,建议其他省市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技术方案,选择一级或者分级建设部署。三是建议将江苏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升格为全国研究中心并纳入科技部研发中心体系,争取更加有力的支持。
一体化智能平台推动司法行政深刻变革
江西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主任熊志明
通过江苏省司法厅对一体化智能平台的介绍,我的感受有三点:一是起点高。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了刑罚执行大指挥、特殊人群管理大数据、公共法律大服务,有效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与升级。二是发展快。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在3年期间铺就网络,打通了上下贯通的信息化基础通道;推动信息汇聚,建成了大数据平台;深化应用,新建或升级了17个业务应用系统,网上执法、网上监管、网上服务全面开花。三是效果好。一体化智能平台推动了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的深刻变革,建设和应用都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准,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实践操作层面,这次会议还让我产生三点感触:一是平台全面打通了司法行政的工作链条,实现了系统整合、数据汇聚。二是平台兼顾了信息化应用的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了上下贯通、内外兼收,具备大数据的显著特征。三是平台拓宽了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的空间。
社区矫正信息流管理流工作流实现深度融合
江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朱卫民
我局在全省司法行政“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总体构建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建设并应用好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努力实现“依法矫正、科学矫正、精准矫正”。一是坚持需求引领,建设应用紧扣“一体化”。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实现全省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矫正机构和每一名工作人员均可根据授权“一点登录,全网漫游”。涵盖社区服刑人员各类基础信息及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多环节,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执法环节全程留痕留迹。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建设应用紧扣“智能化”。目前,全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定位成功率达90%以上,语音汇报、生物考勤、腕带定位等功能模块正在全省推广,共配备矫务通终端3600余台,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和移动监管。三是坚持建用并行,建设应用紧扣“实战化”。操作应用一体化平台,数据采集、录入、查询、分析研判已成为一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备的基本功。今年以来,省厅对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进行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考核数据基本上能实现从一体化智能平台直接抓取生成,有力推动了各地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体化智能平台有力提升基层实战能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局长周守忠
自2015年8月起,平台在全区正式启用,带动了基层从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到工作职能等方面的深刻变革,推动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平台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汇聚分散的法律服务资源,提升了基层服务群众工作质效。一方面,平台融合热线、网站等法律服务方式,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平台集成的智能化应用,为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创造了条件。
平台加快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变革。为适应平台使用要求,我局推动建立了信息主导工作的全新机制,成立了分析研判团队,建立了“及时+定期”的分析研判机制。同时,以业务流程为中心,创新成立“一团三大队”实战队伍模式。平台将局、所、站“一线连通”,对司法所报送的重大纠纷等重大要情,区局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调度力量,实施远程指挥,增强了联动处置能力。平台还促进了各业务科室、中心、司法所相互协作,快捷准确处理信息,缓解了人员力量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