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6-08-2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七五”普法规划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予以专门强调。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表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重要职责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江苏省将采取刚性措施推动责任落实。目前,江苏省正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现行法律与执行实施机关一一对应,对责任单位普法活动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考评,解决“谁来普”“普什么”“何时普”的问题。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将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日常绩效管理,并每年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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