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肃查处“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6-08-0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规范和强化党内问责工作,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保证。

  通知强调,中央颁布条例,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检察机关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要把六种问责情形作为负面清单和必须坚守的底线;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检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自身反腐败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通知要求,要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开展问责。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工作,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检察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专项检查或检务督察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违法行使检察权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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