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常州可与15省市异地互办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6-07-0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7月1日起,常州将全面开始异地受理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全市将设有6个受理点,对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等15个省市。

  去年,江苏作为全国跨省异地办证试点省份跟安徽开展结对试点。其中,常州市累计办理安徽籍人员居民身份证2200多张,办理省内跨市、跨县区异地居民身份证2.1万多张。目前,扩大跨省异地受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在常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这15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6个指定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除上述15省市外,其他省区市的异地受理工作,还在进一步对接中。其中,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的少数民族证件暂不能受理。

  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1、天宁公安分局雕庄派出所(地址:东南路141号 电话:81994224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2、钟楼公安分局北港派出所(地址:童子河西路22号 电话:81994574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3、高新公安分局三井派出所(地址:华山中路19号 电话:89605670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4、武进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地址:火炬北路132号 电话:86561115转812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5、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育才南路8号 电话:872669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6、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西门大街7号 电话:82396341 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周六)

  受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第二步,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第三步,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第四步,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几种不予受理情形

  1、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2、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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