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工作 努力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发布日期:2016-04-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4月22日至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四川省成都市和眉山市检查人民法庭工作,并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人民法庭、眉山市仁寿县视高人民法庭、洪雅县柳江人民法庭与三级法院法官和人民法庭法官座谈。杜万华对成都、眉山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大胆开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予以充分肯定。杜万华还向参加调研的法院和人民法庭赠送了《小镇大法官》电视剧全套光盘和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微电影光盘,要求人民法庭以此为教材,认真学习其中体现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司法为民精神。

  杜万华指出,基层稳、天下安。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实现公正司法,对乡域和社区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人民法庭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新形势下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杜万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建设和各项工作。要继续充分发挥审判的核心职能作用,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和专业调解组织等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根据辖区案件数量,结合辖区人口、面积、经济等情况,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合理设置人民法庭,促进人民法庭合理布局。要不断强化便民措施,合理选择审理方式,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地区,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在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地区,要提高诉讼效率,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城区人民法庭要探索专业化审判道路,在家事审判、道交事故、劳动纠纷、保险纠纷等领域积极探索各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要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方便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利。要加强调解工作,尤其是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纠纷要强化调解,既定其分、也止其争。要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各地人民法院要将人民法庭纳入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通过信息化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便民。

  杜万华强调,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形成社会参与的格局,充分挖掘社会自我化解矛盾的能力。各级人民法院要搭好桥、牵好线,为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力量提供接入口,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不断完善、规范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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