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以理论创新进一步促进司法信息技术实践发展
发布日期:2016-04-1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4月7日至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与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在浙江杭州调研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听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汇报,并到阿里巴巴集团考察调研。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参加调研。

  在浙江高院,贺荣实地考察了信息化集控中心,并观摩了该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络司法拍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网络平台和构建“智慧法院”大数据生态圈,提升法院智能化服务水平等信息化方面的应用演示。在阿里巴巴集团,贺荣听取了阿里巴巴整体情况介绍,观看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应用演示,并就互联网技术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应用等问题与阿里巴巴集团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贺荣对浙江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行的有益探索给予充分肯定。贺荣指出,近几年来浙江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管理方面成效显著,许多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贺荣要求,浙江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围绕服务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立足于应用、立足于实践、立足于创新,继续开拓进取,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关理论研究,深入总结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加强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总结、提炼及升华,促进审判实务与信息技术融合的理论成果转化,以理论创新引领司法信息技术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并促进相关立法完善;要加强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全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在浙期间,贺荣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朱从玖、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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