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2016年1月,意见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指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是突出学习宪法,培养宪法意识。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措施完善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四是坚持依法决策。五是严格依法履职。六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