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两高”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不断加大对法检系统英烈亲属的抚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法官因公牺牲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牺牲;二是在办案途中因车祸牺牲。据统计,近三年,全国57名因公牺牲法官中,因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达60%以上。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专门作出规定,中央财政设立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家属的生活补助。为贯彻落实决定,2006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
据统计,规定印发以来,最高法政治部共为618名因公牺牲法官家属发放特别慰问金和282名因公牺牲法官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民法院因公牺牲法官家属的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检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因公牺牲检察官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3年1月1日(含)至2005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检察官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近年来,最高检政治部高度重视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确保“两金”规范、及时发放。截至目前,已向581名因公牺牲检察官的家属发放了“两金”。
针对部分检察英模身患重病或因病去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情况,经最高检党组批准,还以发放特殊慰问金的形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家庭困难。同时,组织相关地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为困难检察英烈家属进行捐助。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最高检还经常走访英烈亲属,送上节日的慰问金和特困生活补助,通过实际行动来传递党组对英烈家庭的关爱。最高检还举办检察英烈子女夏令营,15名来自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检察英烈未成年子女,汇聚北京,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体验按下表决器,参观人民检察史展览,了解和熟悉父辈们所从事的检察事业,弘扬和传承父辈的英烈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