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委创新开展政法教育培训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6-04-0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日上午,2016年政法干部学习讲座的第一课在中央政法委机关大院一间会议室内召开。

  剑虽利,不厉不断;材虽美,不学不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孟建柱为书记的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员会高度重视政法教育培训工作,中央政法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注重教育培训效果,探索创造出大量“鲜活经验”。

  中政委率先垂范完善好各项保障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当前政法教育培训工作大好局面的形成,与中央政法委的率先垂范息息相关。

  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各种研讨班和培训班中,孟建柱每次都亲自指挥部署,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并作动员讲话;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开班式,作结业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主持会议研究部署筹备工作,认真审改辅导报告,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中央政法委的指导和带动作用下,北京、河北、上海等省(市)党委政法委把教育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综治考核内容每年下发工作要点;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河南、湖南等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改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带头授课;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单位教育培训工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精心制定方案,扎实组织实施,保证教育培训顺利进行。

  专事须专办,人员配备是关键。

  自2012年起,中央政法委就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评,指导推动各地和政法各单位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经过一番努力,目前,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教育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了精干人员。

  其中,大部分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成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工作力量,较好地保障了工作开展,并基本形成了“专职工作机构负责”“政工、干部部门负责,明确专人分管”“政工、干部部门与综治办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三种模式。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加强请示报告,多途径、多方法落实培训经费,多数地方还实现了年度稳步增长目标。

  强有力的组织引导、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精兵强将的人员组成,加之充足的经费保障,为政法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政法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从“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这一职责出发,各级党委政法委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方面,重点强化对政法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培训,确保政治建警的原则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种培训。

  2014年四五月份,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分两期对省(区、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中央政法单位副部级以上干部共349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

  紧接着,6月中下旬又连续举办两期厅局级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共对600余名厅局级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大家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大家普遍认为,通过培训,达到了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能力、凝聚力量的目的,广大政法领导干部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认识更加清醒、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

  2015年5月,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有关单位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对中央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区、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298人,进行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政法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做好各项政法工作。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专题研讨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紧扣问题、紧贴实际,形式新颖、注重实效,人人都有收获、人人都有提高,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理念、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

  “这次研讨班能够给自己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得到这么多的收获、取得这么好的效果,确实超出意料。”不少学员都有着类似的感触。

  2016年,中央政法委在总结以往做法、调研借鉴中央有关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政法教育培训从领导干部向全体政法干部、从专题集中培训向制度化经常化、从传统模式向利用信息手段转变,积极筹办政法干部学习讲座。

  此次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就是2016年开篇的第一讲,今后每一至两个月举办一次。

  北京、山西、内蒙古、广东等省(区、市)党委政法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注重协调,将政法领导干部政治培训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规划,每年会同组织部门定期举办地厅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政法教育培训的层次和效果。

  政法部门始终把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和重点,坚持分层分类,注重实战应用,及时组织实施各种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定期举办省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市县法院院长培训班,提升学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历时两年,组织研发《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及其《应用指南》,助推教育培训体系改革和完善。

  公安部针对公安民警素质能力薄弱环节,面向全警、面向实战,组织开展实战实训,提高新形势下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

  国家安全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干警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策法规、道德品质教育培训,打牢干警忠诚灵魂。

  司法部大力开展监狱干警执法文化、执法技能教育培训,培养塑造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经过多年努力,党委政法委与政法部门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政法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

  制度机制建设具有长远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在近年工作中,从中央政法机关到各地政法机关逐步建立完善了组织实施、培训管理、培训内容、效果评估等制度,保障了教育培训的健康开展。

  为适应中央关于“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的需要,中央政法委从自身做起,整合并加强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机构,明确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增加“组织开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专门设置教育培训协调指导处,统筹做好政法教育培训。

  为加强制度化建设,自2013年开始,由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负责,对省(区、市)开展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按照中央、中央组织部的年度部署要求,完善考评内容,突出考评重点,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和政策导向作用。

  在培训方式方面,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层分类培训。

  在培训重点方面,既面向全体政法干部,组织开展素质能力培训,又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培训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还抓住重点人、重点岗位,不断加大对新任职政法领导干部、新入职政法干警、新晋升人员,以及基层科所队长、窗口单位和一线骨干力量的教育培训。

  在培训内容方面,一方面,重视党的基本理论、形势任务、政治纪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群众工作路线、反腐倡廉教育等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主动适用经济社会和政法工作快速发展需要,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哲学、历史、科技、金融、民族宗教、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在培训管理方面,根据政法队伍性质和特点,对一些重点班次,建立严格的作息、学习、请销假、生活制度,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形成了良好学风和作风。

  在结果运用方面,初步探索了一套将教育培训情况、考试考核结果等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的制度机制,形成和营造了更加重视教育培训的工作氛围。

  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中央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以理论学习为先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科学确定培训专题,精心安排培训课程,认真拟定培训方案,勇于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创造出大量“鲜活经验”,努力使参训学员受到深刻、生动、形象的教育训练。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各种专题研讨或培训,每次都紧紧围绕影响制约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不管是领导讲话、专题辅导,还是分组讨论、经验交流,始终坚持正视矛盾、解决问题、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的思路设置课程,努力使学员带着问题来,带着成果回。

  同时,为了增强工作实效,有的培训采取混合编组、交流互动方式,有的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统分结合方式,有的专门设置学员论坛、让不同部门的学员在同一平台学习交流。

  江苏、广西、青海等地拓宽培训视野,坚持开放办学,在充分发挥政法系统教育培训机构、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主动与中国法学会、政法高校合作,委托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北京、上海、河南等地重视师资建设,成立培训专家库,通过选聘、选调、特聘等形式,邀请有理论有实践的政法领导干部、政法英模或基层干警,让道德高尚者解读道德,让有实践经验者现身说法。

  河北、辽宁、浙江等地重视平台开放,依托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政法网或政法机关专网,通过开设微信、短信平台,举办网络大讲堂、在线互动等,建立兼容、开放、共享的政法干警网络培训体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大连市公安局等,针对干警科技信息应用能力欠缺、实战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讲授式、抗辩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式,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江西、山东、河南等地分别组织干警重走朱毛红军挑粮小道、参观临沂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参加焦裕禄和红旗渠干部学院学习、深入南泥湾革命旧址学习研讨等,使政法干部教育培训更丰富、更生动、更有实效。

  此外,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还广泛采取以会代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率。

  一系列政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加强了政法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了政法干部的工作理念,推动了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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