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正式实施,标志着驾考改革系列措施如期落地,社会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异地考试办证、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
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主动适应当前驾驶人快速增长的发展形势,顺应群众呼声、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这项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开放驾培市场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据介绍,4月1日起,驾驶证自学直考等改革措施如期落地,其中,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试点市(州)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新政。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群众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新政实施后,自学人员在有随车指导人员指导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均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进行处罚;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予以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4月1日起,互联网自主约考措施开始实施,考试计划网上提前公布,驾驶证申请人经身份验证后,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南京、福州、成都等85个城市开通互联网考试预约服务,覆盖全国19个省份,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开通运行,将有力推动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此外,给亿万驾驶人带来便利的便民措施也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所有车型驾驶证均可以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暂住证明即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驾驶证;所有车型驾驶人可持身份证在异地补领、换领、审验,不再需要提交居住、暂住等其他证明;60周岁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不再需要每年进行身体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放宽残疾人学习驾驶证限制,在原来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基础上,允许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学习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系列便民措施的执行到位,将惠及2亿多异地工作、居住的流动人口和700万60周岁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让群众享受到更均等、更便捷的交通管理服务。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驾考改革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为推动改革落地生根,公安部先后出台修订了7个规章规范、7个技术标准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举办全国培训班,派出专门督导组,强力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措施如期实施。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化教育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严格培训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改革措施落实,加强分类指导,跟踪改革效果,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改革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这位负责人表示,在驾考改革推进中,特别是自学直考中,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建言献策,帮助不断完善提高并对改革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