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司法改革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早落地、见实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四项改革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强调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当好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这些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决心,为我们深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提供了鲜明的导向图和科学的方法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抓改革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步骤,集中力量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加快改革落地和试点总结推广,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强化和落实抓改革的主体责任。改革任务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最高检党组、机关各部门和地方检察院党组在不同层面负有抓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最高检党组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中央有具体要求的,要一竿子插到底,不折不扣落实下去;中央提出原则要求的,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实化,创造性地加以落实。最高检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过问,及时督促,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机关各项改革牵头部门特别是一把手,对经办的改革举措要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要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更加接地气。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统筹好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要求,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基层检察院要把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各项政策和部署要求学习好、解读好、宣传好,抓紧推进落实,集中精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和督察力度。一方面,对2016年要完成的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要抓紧落实。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重大改革举措,要加强沟通协调,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引向深入。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已出台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督察力度。对近两年出台的改革举措进行梳理,提出督察方案。特别是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等重要改革项目,要逐项提出督察意见。对通过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既通过抓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又围绕检察工作抓改革。要注意把抓改革落实融入检察工作发展全局,同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起来,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同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真正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到促进检察工作上来。最高检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抓成果巩固”的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注意总结和推广地方检察机关改革创新经验,研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改革顶层设计。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着力提高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