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推动司法实践发展
发布日期:2016-01-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月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和实习生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法律专家学者挂职研修和法律实习生制度,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法治人才培养途径,为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实行交流挂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各位专家学者和实习生发挥专业特长,融入审判实践,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在参与业务调研、课题论证、重大案件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判辅助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自身经历锻炼的同时,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确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实现公正司法,党中央的重视、人民的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前所未有。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忠实履行宪法法律的职责,有效回应时代的呼唤,不辜负人民的期盼。当前,人民法院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力度、广度、深度前所未有。同时,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对法治人才的培养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交流挂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既为广大法律学者和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持,对于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实现司法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周强强调,要立足中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开展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努力将最新法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服务于司法改革。要坚持既有理想又接地气,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法治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为推动司法实践创新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积极作用。要关注审判实务,加强对司法案例的研究,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交流挂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发挥更大作用。要增强借力发展、协同创新意识,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深度合作,将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优秀专家学者选拔到人民法院挂职研修,实现法院与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共同发展。要健全完善优秀审判人才到高校参加学习培训、担任兼职教师工作机制,积极借助高校资源和力量,提升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和管理意识,做好挂职研修学者、实习生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为专家学者提供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要加强对法律实习生的指导培训,引导他们努力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用相长。挂职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入司法实践、司法改革,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进程当中,不断推动司法事业实现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挂职学者代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宪忠、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刘广三、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法律研修学者代表武汉大学教授漆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袁钢、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但未丽、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副教授赵蕾,法律实习生代表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燕林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赵泓翔、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雷彤等作了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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