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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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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委
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委政法委员会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一个机关两块牌子。主要职能是:强化从宏观上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工作;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掌握全面情况,为区委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大要案的督办和协调工作;增加有关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协助区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大案要案工作的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金坛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区委工作机构。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12人,下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科(创建办)、政治处和法治科。
1、办公室(执法督查科)
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情况;收集整理政法工作的信息动态,承办政法工作简报;承担本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办理综合性文件;负责日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保密、督查、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及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党务工作、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
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案件的督查和催办工作;做好政法部门提请案件的协调的指导工作;支持和督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创建办)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建议;组织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督促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指导、协调所辖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掌握全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动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承办综合治理工作简报、重要文件和会议文稿;负责对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研究加强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的措施,负责全区综合治理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负责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政治处
了解掌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案件;指导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政法宣传工作。
4、法治科
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法治金坛建设总体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对全区深入推进法治金坛建设工作的督查,汇总掌握法治金坛建设重要工作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筹备召开相关工作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具体承办组织法治创建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平安建设务实奋进。区委区政府制定了《深入推进平安金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平安金坛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程”,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二是法治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成为常态、任前考法成为常例、年度述法成为常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所提升。
三是队伍建设有效加强。宗旨意识树得更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主线,全面推进以“强党性严纪律”为主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96.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7.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平安法治宣传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 396.0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396.06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7.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平安法治宣传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 396.06万元。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5.0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38.25万元,项目支出157.8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96.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0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8.25 万元,占60%;项目支出 157.81 万元,占4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96.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平安法治宣传经费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6.0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38.25万元,支出决算为 238.25万元。。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 157.81万元,支出决算为 157.81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7.1万元,增长了6.8%,主要原因是平安法治宣传经费支出的增加。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平安法治建设宣传经费支出、培训经费支出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0%;公务接待费支出1.5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 %,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8万元。其中:
(1)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年初也没有这方面的预算,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进行了车改,不能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8万元。预算数是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维稳压力加大,车辆使用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其中:
(1)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常州市对我区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检查、指导等,2015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常州市的领导和兄弟单位来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1.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坚持一切从简的原则、开短会。2015 年度全年召开大小会议 26个,参加会议 52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平安法治建设推进会、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会议、综治成员单位专项小组工作会议、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协调会议、平安法治迎检会议等。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0.58万元。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8个,组织培训 160人次。主要为综治、法治专职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综治法治信息平台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及参加常州组织的浙大、厦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5万元,与2014年相比较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电脑支出1.1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政法委2015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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