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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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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上级政法委、综治办、法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各部门的思想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区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内设机构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金坛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区委工作机构。下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治科、政治处、法治科、执法督查科和创建办。
二、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来源29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拨款293.88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93.88万元。
1、基本支出159.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5万元、商品的服务支出1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17万元。
2、项目支出134万元。
三、“三公”经费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保险、维修支出。2、公务接待费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常州市及兄弟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学习我市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及队伍建设支出。会议费7.6万元;主要用于部署、指导、协调我市的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支出。4、培训费4.3万元;主要用于对镇(街道)综治、法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4“三公”经费支出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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