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政法委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等经费情况
发布日期:2016-05-17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上级政法委、综治办、法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各部门的思想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内设机构
中共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金坛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区委工作机构。下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治科、政治处、法治科、执法督查科和创建办。
二、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368.96万元,均是财政拨款。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368.9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3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保险、维修支出。2、公务接待费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常州市及兄弟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学习我市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及队伍建设支出。共接待18批次约165人。会议费5.3万元;主要用于部署、指导、协调我市的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支出。4、培训费4.5万元;主要用于对镇(街道)综治、法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支出。
2014年公用经费与2013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