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法委2016年度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委政法委员会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一个机关两块牌子。主要职能是:强化从宏观上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工作;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掌握全面情况,为区委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大要案的督办和协调工作;增加有关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协助区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大案要案工作的职能。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政法工作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部署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以“发案少、诉讼少、信访少”为努力方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金坛、法治金坛和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努力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发展
一是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围绕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严惩干扰
破坏招商引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
严厉打击敲诈勒索、阻拦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盗卖企业
资产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
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机制,从严惩处涉及食品药品安
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和金融、合同诈骗以及涉众
型经济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民生建设、项目
审批、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破
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项整治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服务和保障
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尽力防控经济风险。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和执法办案
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防范经济领域的各类风险。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运用法治手段破圈剪链,
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等各类金融领
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群众财产安全。妥善应
对“一房多卖”、设施配套不完善、房产证、土地证办不到位、
以及商城商铺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加强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工
作,及时处置企业改制重组、关停裁员、企业经营主弃厂逃逸等
引发的纠纷。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
投入,主动开展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要主动
服务、靠前服务,结合个案办理,加强类案研判,通过司法建议、
检察建议、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查找自身存在的其他风
险,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不稳定不确定风险因素。
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分析研究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不
稳定因素,及时制定实施防范预案,在依法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重点工程建设、实体经济发展、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及时跟进服
务。主动适应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意愿,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措施,
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更加突出服务职能。依法审理民
商事案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依法保护公民、 法
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创新民商
事案件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审慎处理
涉及企业的司法行为,从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企业
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权益的高度出发,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
严格执法司法标准,把依法执法办案与保障企业发展有机统一起
来,注重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引发不稳定问题。
2、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平安金坛建设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围绕“发案少、多破案”
目标,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把打击重点放在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吸毒贩毒、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有害食品药品等方面,把整治重点放在城区社区、偏远农村、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治安重点部位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探索建立重点人员声纹、图像信息库,开辟利用语音、人脸识别侦查破案的新途径,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科技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通讯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非法行医、污染环境等侵害民生类犯罪行为的合成执法司法衔接机制。
二是升级治安防控体系。以争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区、示范镇等为目标, 积极推进以视频监控为重点的治安防控工作,推动视频监控建设由城市向农村、由中心向外围覆盖, 着重抓好镇村两级治安防控网络,加大视频监控联网整合力度,努力构建打防一体、人技结合、城乡联动的立体化、集成化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控能力。围绕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提高街面巡防密度、巡防频率,适当延长值守时段,不断提高城 区防控处置能力。依托社区警务室深化治安防范社会动员工程, 进一步发展壮大“红袖章”等群防群治队伍, 建立健全义务巡逻队伍巡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好“政企警社”治安联动联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
三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服务办法,提高特殊人群管理绩效。深入开展“严格管理,严格执法” 活动, 加强刑满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帮扶和困难救助,有效预防重新犯罪。重视严重精神病患者的滚动摸排救治管理工作,协力救治收治,建立管控体系,落实管控责任,严防肇事肇祸。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积极开展亲情关爱、扶贫帮困、普法宣传、矛盾化解、 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等活动,预防和减少严重侵害“三留守”人 员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3、强化安保,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严格落实流入本地涉疆涉维关注对象 48 小时见人、见证、见住址、见物品的“四见” 措施,对关注对象流入流出和活动动态全程掌控。强化对车站、 广场、商业繁华区、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防范,坚决防止发生 暴力恐怖事件。 强化对“法轮功”、“全能神”等各类邪教组织的防范、教育、转化和打击等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无邪教示范镇(街道)”、“无邪教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防止其成为影响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渗透、反窃密斗争,特别警惕境外敌对势力打着慈善、扶贫、助学等旗号,插手利用群众不满情绪,开展各类破坏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防范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信息,做到预知预防、精准打击。
二是主动维护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群众
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和协
商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
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维护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权
益。要把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作为维护稳定的源头抓手,把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开工前、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必经程
序,实行镇区、部门全覆盖。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等级预警
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在房地产、征地拆
迁、土地确权、劳资关系等领域,要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
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不稳定事件
发生。
三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区级每月至少一次、镇级至少每半
月一次、村级至少每周一次的动态排查要求,并逐级细化落实排
查责任、排查任务、排查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敏感节点
等排查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管控得好、处理得及时。
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派出所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公证等的应有作
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深化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成果,年内专职调解员按规定配备到位。积极引导律师、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诉前调解,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得到解决。
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围绕信访矛
盾的有效化解和信访秩序的依法规范,切实加强阳光信访、责任
信访、法治信访三大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探索律师参与化
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工作机制。实行初信初访首问负责
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加大依法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
和幕后组织赴省规模性集体上访工作力度,促进信访形势进一步
好转。
五是不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加强网络技术手段和管
理力量建设, 整合网络舆情引导、监管、研判和处置等多方面力量,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查打击能力,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造谣炒作,严防各类犯罪活动在网上滋生蔓延、形成危害。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金坛建设
一是推进司法改革落实。认真做好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员额制改革,严格按照入额比例、遴选标准,确保按照上级部署的要求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法官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强化主任法官、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执法责任,强化执法司法责任和履职保障。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改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落实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建立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形成权责明确、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动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研判败诉案件的根源和特点,督促败诉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强化公正执法司法。开展新一轮“公正司法示范点”创
建活动, 全面加强警务、审务、检务和所务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司法活动全流程、实时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把好程序、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的每一道关口。坚持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固定和审查证据,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确保每个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监督,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加大管理和防范力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继续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加大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力度,减少上诉、申诉和信访案件数量。依法制裁严惩虚假诉讼以及滥诉、缠诉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实际执行率。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力,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侦查、起诉和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
四是全面增强社会法治意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
赛等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
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法律六进”、“四下乡”、
“周末课堂”等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办事
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5、补齐短板,持续用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深化综合治理平台建设。 贯彻中央和省综治委部署要求,在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增挂“综治工作中心”的牌子。区级社管中心要围绕现代化示范型中心的建设要求,要突出强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情报收集研判等功能建设。突出强化镇(街道)平台实战作用,统筹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群众诉求集中受理、限时办结,对突出问题和矛盾定期分析研判、协调会办,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零上交”。启动村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三年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按照“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体系的要求,实行综治、治保、警务、调委、治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一体化运作。
二是深入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应用。 大力推动综治信息化向网格延伸拓展, 城市社区、农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常州综治信息系的要求以网格为单位采集上报动态信息。在丰富完善原有数据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录入数据的质量,探索开展量化分析,从中发现趋势性、苗头性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以指导推动实体工作。积极推广“互联网+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提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社会参与率和满意度。按照以网格化承载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思路,坚持抓小抓细抓具体,努力做到“网格”与“网络”联动,服务与管理结合,年内 90%以上城乡社区达到规范化服务管理目标。
三是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和队伍建设。 按照常州市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建设。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架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配备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结合综治工作需要,分层分类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四是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深化“社区减负增效”行动,推进政府社会服务管理重心向社区下移。 继续推进“三官一师”与村(社区)结对共建长效化服务机制建设,严格实行定人、定点、定时间的“三定”工作模式,推动政法干警主动沉到基层一线,与基层联动开展群防群治、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诉讼少、信访少”的目标。
6、强化管理,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理论武装,通过不断地“充电”和“补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这个“总开关”,真正体现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刀把子”的政治本色。要坚持学习制度, 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加强岗位业务培训。 各政法部门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什么弱就强什么”的原则,探索干警教育管理新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加强实战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刑侦专家和办案能手。
三是切实优化工作作风。要始终以常抓的韧劲和耐心推进作风建设,定期开展对执法作风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粗暴简单等不正之风,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带头筑牢思想防线,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部门内设机构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金坛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区委工作机构。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12人,下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科(创建办)、政治处和法治科。
1、办公室(执法督查科)
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情况;收集整理政法工作的信息动态,承办政法工作简报;承担本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办理综合性文件;负责日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保密、督查、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及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党务工作、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
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案件的督查和催办工作;做好政法部门提请案件的协调的指导工作;支持和督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创建办)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建议;组织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督促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指导、协调所辖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掌握全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动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承办综合治理工作简报、重要文件和会议文稿;负责对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研究加强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的措施,负责全区综合治理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负责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政治处
了解掌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案件;指导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政法宣传工作。
4、法治科
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法治金坛建设总体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对全区深入推进法治金坛建设工作的督查,汇总掌握法治金坛建设重要工作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筹备召开相关工作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具体承办组织法治创建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坛财字[2015]146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部门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一)金坛区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2016年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收入预算总计311.54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9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
(2)按支出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77.5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2.46万元,日常公用15.08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
(二)金坛区政法委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金坛区政法委收入预算总计311.54万元。
(三)金坛区政法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金坛区政法委支出预算总计3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177.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34万元。
(四)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11.54万元。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177.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34万元。
(五)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9万元。
2、机关事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1.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7.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27万元。
(六)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177.54万元。
1、人员经费16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9万元、津贴补贴88.91万元、奖金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9万元。
2、公用经费1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2.04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金坛区政法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金坛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9万元。
2、机关事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1.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7.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27万元。
(九)金坛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77.54万元。
1、人员经费16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9万元、津贴补贴88.91万元、奖金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9万元。
2、公用经费1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2.04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十)金坛区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2.04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十一)金坛区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1、因公出国(境):今年和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今年和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
4、公务接待: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
5、会议费:比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
6、培训费:和上年预算持平。
(十二)金坛区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采购品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名称填写。
办公设备购置总计4.2万元。因办公电脑购置时间较长,需更新台式计算机5台,计2.25万元。社管中心系统需购置便携式计算机3台、扫描仪1台,计1.95万元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4、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1.5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311.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99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
1、 详见附件:/uploadfile/czzf/old/efs_img/adminupload/3/file/20161217/20161217131617_58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