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调解员调解矛盾后,水族群众与汉族群众握手言和
丁堰街道位于经济发达的常州武进地区。今年35岁的水族青年潘永贤在该地经商13年,是水族老乡中的红人,现任“金凤凰水族马尾绣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实,他还有一个丁堰街道“水族人民调解室”调解员的头衔。每个星期,潘永贤都要到丁堰街道水族调解室值班一天,遇有纠纷调解,他还随叫随到。
在被享有“中国明星县(市)”“中国首批小康县(市)”之一的武进区,像潘永贤这样被聘为人民调解员的水族人还有3名,他们不仅品德好、威望高、懂法律、讲原则,而且善做群众工作,还有一手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绝活。
“水族调解员凭借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独特优势,在接地气、重人情的土办法中劝解各方当事人平息怨气,这是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常州市司法局长张加林对记者说。从2011年4月成立水族人民调解室至今,全区未发生一起水族人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实现了“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如今水族群众与当地人和睦相处、守望相助、亲如一家渐成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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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专业调解员“出头”——矛盾更易解
9月20日上午,一缕阳光透过玻璃辉映在调解室墙上“水族调解室,唱响和谐曲”的温馨劝导语上。
水族专业调解员韦选正借助丁堰街道“水族调解室”,主持一场丁堰街道私营企业黎老板与水族务工人员邵晓挺解除劳动合同纠纷调解。韦选依据《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从法律、道德角度耐心劝导,仅一小时功夫,涉及企业支付邵晓挺两万元经济补偿金的纠纷迎刃而解。
“以前遇到纠纷,不知道找谁调解,语言沟通麻烦,自认倒霉不甘心,身在异乡,有一种举目无亲的感觉。”邵晓挺告诉记者。现在有了“水族人民调解室”和水族调解员,好像遇到知音,在这里调解有归属感,有家的温暖。
韦选讲诚信,精通法律,在水族务工人员中口碑不错,像个翻译,会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常州话。自聘为人民调解员后,只要水族民工上门求助,他都会依法圆满调处。
“聘选在水族百姓中颇有威望、热心公益的水族调解高手进调解室,是经过再三权衡决定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区政法委领导的支持和肯定。”谈起建立“水族调解室”的初衷,武进区司法局局长韩毅伟打开话匣。
武进企业多、城中村多、外来人口多、公共场所多,仅水族务工人员就有28000多名,合同、交通、居住、侵权、劳动等领域矛盾纠纷频发是常态,特别是水族同胞与本地人产生误会后,语言沟通成了调处矛盾的“拦路虎”。这些水族调解员长期驻武进经商或打工,了解双方习俗,便于分析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纠纷。聘选水族人组成水族调解专业团队“出头”,旨在发挥他们在调解中的地域文化情感优势。靠乡音乡情让“水族帮水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既更好地沟通,增加信任感,又能体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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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为老乡“代言”——调解接地气
9月21日一大早,三都水族自治县民工潘善赖来到丁堰街道“水族人民调解室”,将一面写有“调解亲民,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潘永贤手中,真诚感谢潘永贤鼎力相助,无偿为他“代言”。
时间回到2013年8月9日晚上,在常州打工潘善赖骑自行车下班途中,与驾驶摩托车逆向跨黄线而来的汪某发生碰撞,致使潘善赖3根肋骨骨折,身体软组织多处挫伤。经市公安交警大队现场勘察认定,汪某承担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终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潘总,您是我本家和老乡,您得给我们做主啊!”诸多无奈的潘善赖通过水族老乡了解到,丁堰“水族调解室”调解员潘永贤无偿为水族同胞提供法律服务,遂电话求助。
潘永贤弄淸事情来龙去脉,当天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中,听说老乡遭遇车祸赔偿未果的消息,在常州务工的9名水族老乡气冲冲地跑到调解室,情绪异常激动,眼看矛盾就要激化。
潘永贤采用“背靠背调解法”,以法摄人、以理服人,稳住双方情绪。从法律角度指出汪某在因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不幸,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要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从情理角度,耐心劝导潘善赖及其老乡保持克制。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下了一次性赔偿16万元的调解协议。
“水族调解室功效不小。”丁堰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建东颇有感触,以前,外来工大都按地域聚在一起,老乡带老乡,遇有纠纷时外人难以插足;另一方面,水族同胞权利保障意识弱,对维权渠道知之甚少。自从有了水族调解员,靠乡音乡情拉近距离,搭起化解纠纷桥梁,既减轻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也降低了行政服务成本,提升了矛盾纠纷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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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外脑”提供法律服务——维权有靠山
“水族调解室是我们维权的靠山。”采访中,许多少数民族群众认为,在他们眼中,水族调解室是我们少数民族自己维权说话的地方。
2015年4月2日上午,贵州布依族外来务工者陈支华在某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车间操作机械时,因机器未安装防护安全设备,致使其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右手被机器压伤。
经市红十字会医院诊断:右食指撕脱组织块修复、中指远节、近节间关节骨折、环指远节骨折,
“这是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我们要开除他!”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陈支华没念过书,第一次出远门,自我保护意识差,在与老板交涉支付赔偿金时,病历卡被老板收走,再加上无证明人和劳动合同,致使他濒临崩溃。
去年底,陈支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潘永贤,凭着多次调解经验,潘永贤与尧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瞿榕和魏飞艳认真研究有关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后认为,这是公司安全意识淡薄酿成的事故伤害,个体老板应按工伤承担赔偿责任。
“请你放心,我们会用法律手段帮你讨回公道。”潘永贤和律师瞿榕当场表态。
于是,律师瞿榕与陈支华签订了代理委托书,将某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经多次调解协商,2016年1月8日,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陈支华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合计人民币48000元。
作为水族调解员,潘永贤人缘好,经常与老乡们接触,随时了解大家的动向,老乡有困难都愿意找他,他会把老乡遇到的难题反馈给街道或律师事务所,并从中斡旋,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邀请律师参与矛盾调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滋生或升级演化。”武进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邵亚治说,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矛盾纠纷难化解、不适应城市生活和管理等现象,区司法局牵头“水族调解室”和尧典律师事务所结对,定期组织律师和水族调解员进驻水族聚居点挂牌办公,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跟踪服务,通过现场受理,以事说法、依法断事,双方互谈、就地调解,依法速裁等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赞誉。
据统计,“水族人民调解室”成立5年来,区司法局牵头“水族调解室”组成法律服务工作队,在水族聚居点开展法治讲座65场次,接待群众来访2100批次4500人次,参与稳控、协调、引导、防激化调解近350余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7件,涉及730多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人民调解满意度均在98%以上,为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一道安全屏障。